<消息來源:考選部>

主旨:公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第四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擬訂機關:考選部。
二、擬訂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
三、旨揭修正草案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下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四、任何人得於民國102年2月7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地址: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傳真:02-22361340,電子郵件信箱:000424@mail.moex.gov.tw)表示意見。
預告表
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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