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考選部>
主旨:公告「閱卷規則第十九條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
      惠示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擬訂機關:考選部。
  二、擬訂依據:典試法第19條。
  三、旨揭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
      (網址:
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之「法規草
      案公告」項下。
  四、任何人得於民國102年3月1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考選
      規劃司第二科(傳真:02-22363672,電子郵件帳號:
     
000513@mail.moex.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
      號)表示意見。

閱卷規則第十九條修正草案預告表
閱卷規則第十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閱卷規則第十九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國考達人 盧顧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