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來源:聯合新聞網>

【中央社╱台北15日電】2012.11.15 03:53 pm

勞委會今天說,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明定適用於各業,保障人數從現行670萬人擴大至1067萬人。

行政院會通過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法案名稱修正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並擴大適用於各業受僱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人員。

勞委會說明,職安法修正後將健全職業病預防體系,修正重點包括:對有害健康作業場所,明定雇主應實施作業環境監測;勞工人數達一定規模者,雇主應特約或僱用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及職業病預防等事項;對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1年女性勞工,雇主應採取適性評估、工作調整或更換等健康保護措施。

另外,草案也增訂俗稱「六輕條款」,對高風險石化工業,明定定期實施製程安全評估並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以強化監督;另考量實務情形提高違法事項罰則,增訂公布事業單位負責人名稱等罰則,讓社會力量督促其改善。

「勞工安全衛生法」至今已有21年未大幅修正,勞委會指出,近年因產業結構及社會變遷,勞工可能暴露於新風險中,職業安全衛生也面臨新挑戰。全案將由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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