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考選部>

公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二條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
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及第四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
表」、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
間,惠示 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考選部。
二、修正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
三、旨揭修正草案對照表均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之「法規草案公告」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民國101年12月19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
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二科(傳真:02-22366540,電子郵件帳號:
000304@mail.moex.gov.tw,地址: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附表一、附表三及附表四修正草案預告表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附表一、附表三及附表四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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