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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中廣新聞網> – 2012年12月17日 下午4:45

立法院司委會今天初審通過「專技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根據初審通過的條文,考生如果有冒名頂替,偽造、變造應考證件或涉及重大舞弊時,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國家考試。(程平報導)
 
主持會議的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表示,有鑑於專技人員執業攸關人民生命健康及財產安全,個人的專業能力及道德規範均與公共利益息息相關,因此委員會才會同意修法,規範應考人在考試時涉及重大舞弊,在5年內不得再參加國家考試。
 
另一方面,同案中也刪除普通及初等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曾任相關職務滿4年,得參加高等及普通考試的規定,未來該法如果完成三讀,專科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才可以應考專技高考;高中職以上畢業,可以應考專技普考,但增訂6年緩衝期。
 
此外,初審條文也為部分專技類科擬採語文檢定制,增列法源,如讓通過國內英、日語檢定的考生,可以免除英、日語導遊第二試口試,以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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