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考選部>

公告「考選部辦理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注意事項(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擬訂機關:考選部。
二、旨揭草案,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www.moex.gov.tw)「考試法規」之「法規草案公告」項下。
三、任何人得於民國101年12月31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考選規劃司第二科(傳真:02-22363672,電子郵件帳
號:
000513@mail.moex.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表示意見。

考選部辦理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注意事項(草案)預告表
考選部辦理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注意事項(草案)總說明
考選部辦理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注意事項(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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