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引用自王寶鑑老師部落格>

一、依20121222日華視新聞網報導:【台北市北投運動中心將於102年度營運期滿,自93年度營運迄今營運時間已超過8年,其使用人次為12座運動中心之首,市府體育局目前規劃採ROT模 式委託民間廠商重新整建及營運,由民間廠商全權負擔該中心硬體修繕費用,並持續提供民眾良好的服務品質。台北市北投運動中心頂樓屋頂鐵皮因歷經長年風吹雨 打,產生部分繡化現象導致有漏水情形產生,體育局已督請現有營運廠商積極研擬因應措施,加強維護設施正常運作,並加強公告民眾及現場安全管理,避免造成運 動安全疑慮影響消費者權益。由於102年度營運期滿,市府體育局目前規劃採ROT模式委託民間廠商重新整建及營運,而頂樓屋頂的相關硬體缺失,體育局目前已規劃列入未來廠商必要投資項目,希望妥善改善運動中心場館的狀況,讓這座居全北市12座運動中心使用人次最多的場館,能夠在新年度提供更好的服務。

 

二、概念釐清

1BOT模式,係指興建(build)、營運(operate)、移轉(transfer

2BOO模式,係指興建(build)、營運(operate)、擁有(own

3BTO模式,係指興建(build)、移轉(transfer)、營運(operate),可再分「有償BTO模式」與「無償BTO模式

4ROT模式,係指重建(rehabilitate)、營運(operate)、移轉(transfer

4OT模式,係指營運(operate)、移轉(transfer

 

三、法令規範

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8條規定,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之方式如下:

1、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註解:即為BOT模式

2、由民間機構投資新建完成後,政府無償取得所有權,並委託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註解:即為無償BTO模式

3、由民間機構投資新建完成後,政府一次或分期給付建設經費以取得所有權,並委託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註解:即為有償BTO模式

4、由政府委託民間機構,或由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現有設施,予以擴建、整建後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註解:即為ROT模式

5、由政府投資新建完成後,委託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註解:即為OT模式

6、為配合國家政策,由民間機構投資新建,擁有所有權,並自為營運或委託第三人營運。【註解:即為BOO模式

7、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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