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本文轉引用自王寶鑑老師部落格>

一、按聯合報201212日報導:【昨天元旦,政府第二階段組織改造上路,但出現不少亂象。原要併入交通部的營建署,後來決定續留內政部;不過,行政院組織法中,已經先將交通部更名為「交通及建設部」。 如此一來,交通及建設部將「有名無實」,且光改名粗估至少就要砸上六千萬元,交通部官員私下搖頭不已,還戲稱應該改名為「交通建設未遂部」。此外,當時組 改也規畫,將中央氣象局從交通部併入環境資源部,不過幾次颱風期間,氣象局動輒被指責「報不準」,成了燙手山芋,不僅環資部不想要,科技部也興趣缺缺;但 已初審通過的交通部組織法草案卻已將氣象局移出, 氣象局成了「孤兒」。營建署轄管市區道路、生活圈道路系統等基礎建設,與交通部迭有重疊。在政府組改方案中,將營建署轄下基礎建設業務約三、四百人併入交 通部,成立「基礎建設司」,交通部更名為交通及建設部。去年十一月,立院司法委員會審查交通部組織法草案,營建署決定續留內政部,僅剩營建技術相關約十名 員額「嫁」到交通部。交通部當初為了營建署併入而更名,如今營建署「不嫁了」,立院上周五為此舉行朝野協商,最後仍決定交通部還是要改名。草案預計最快本 會期通過,「交通及建設部」年中就要「掛牌」。營建署不來了,交通部卻還是得大費周章改名,從印鑑、文書、派令、合約等, 各種涉及名稱的書類統統要改;全台至少兩百卅處交通部附屬機關,招牌也統統要換,不計人事及行政作業成本,光硬體就得花上六千多萬元。交通部官員就說, 「交通部」與「交通及建設部」基本上九成五都是一樣的,花了大錢改名,卻無助提升行政效率。氣象局也意外在這次組改中成了「棄兒」。據了解,由於氣象與防 災密不可分,交通部長毛治國原本希望氣象局能續留交通部,但當時為配合組改,才將氣象局劃出。氣象局長辛在勤表示,氣象局目前的確「妾身未明」。有氣象局 官員感嘆:「如果國家不重視,到哪裡都一樣啦!」】

二、另依臺灣新生報201311日報導:【「交通部航港局基隆燈塔揭牌典禮」活動、於昨(一)天上午舉行;由改制後航港局職掌理航政及港政公權力事項,負責統籌擘劃我國的海運政策藍圖,鑑此、為配合政府組織改造,財政部組改已將關稅總局及關政司合併為關務署,並將全國的燈塔移由交通部航港局管理,期達統一事權。】另201311日,配合組織改造,體委會及青輔會併入教育部,成為體育署及青年發展署

三、依《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規定,行政院設下列各部:(1)內政部。(2)外交部。(3)國防部。(4)財政部。(5)教育部。(6)法務部。(7)經濟及能源部。(8)交通及建設部。(9)勞動部。(10)農業部。(11)衛生福利部。(12)環境資源部。(13)文化部。(14)科技部。

四、依《行政院組織法》第4條規定,行政院設下列各委員會:(1)國家發展委員會。(2)大陸委員會。(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4)海洋委員會。(5)僑務委員會。(6)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7)原住民族委員會。(8)客家委員會。

五、依《行政院組織法》第9條規定,行政院設下列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1)中央選舉委員會。(2)公平交易委員會。(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六、依《交通部航港局暫行組織規程》及《交通部航港局辦事細則》規定,交通部航港局掌理下列事項:(1)海運航業、船舶、船員、海事、商港之法規、政策及發展計畫研擬。(2)航業、船舶驗船機構、船員與駕駛訓練機構、商港港埠業監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3)國際海運合作、聯營機構、航運秩序管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4)船舶檢丈、登記與航行安全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5)船員與駕駛訓練、發證、考核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6)海事、引水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7)商港與商港自由貿易港區監理業務及公有公共基礎設施之建設管理。(8)航路標識之規劃、建造、維護、監督、管理及航行安全之促進。(9)海運國際條約、公約、協定、規範與標準之蒐集、編譯及執行。(10)其他航港相關事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國考達人 盧顧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