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聯合新聞網>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2013.01.13 02:55 pm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創設「公職律師」新制於政府機關中任職,由於律師高考錄取率,近2年已大幅提升到百分之10左右,錄取人數幾近千人,遠較以往的3 、5百人,增幅近倍,讓律師業的競爭更加激烈,甚至出現「流浪律師」的現況。

根據法務部檢察司統計,近2年因為政策的鬆綁,100 年錄取963人,去年錄取915人,。衝擊原本就已僧多粥少的律師市場現狀。法界人士說,國內的律師業市場,近年來,早已往兩極方向發展,好的很好,有一名北部地檢署轉任的律師,在單一案件中,接案的律師費竟然超過千萬元,有北檢檢察官甚至說,聽說律師費其實是2千萬元。

類似該名律師的單案高收入雖是少見,但一些具高知名度、擔任大金控公司的大律師,他們的計費方式,有的「按時」以萬元計,若加總閱卷、開會討論及開庭的時間,光一個審級的律師費都是以百萬元計。

但相對大律師的名利雙收,小律師則是「依案」計費,一案5、6萬元,還要被扣稅金,若接不到案件,恐怕得吃自己。近年來,經濟不景氣,加上律師人數暴增,惡性競爭的結果,律師已不再是高收入的代名詞。

很多小律師初進入市場,通常選擇受僱,待稍有人脈後,再行開業,為了分擔開辦事務所的固定支出,一般會以合署辦公方式; 不過,案源開拓不易,不少律師因收入比上班族還少,最後無奈結束營業。

在律師業的市場中,由司法官轉任的律師,更是異軍突起的一群,他們只要擔任檢察官或法官滿5年,在實授後即可免試取得律師資格, 由於司法官轉任的律師,本就有硬底子的司法偵審實務,頗受當事人,甚至財團歡迎,而他們在司法官任內的前後期學長、學弟妹關係,更是訴訟當事人的「最愛」,期待能否依賴人脈關係或過去實務經驗,對官司有正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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