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引用自王寶鑑老師部落格>

一、按2013年1月13日聯合報報導:【每年70幾萬人報考的各種國家考試,目前測驗題都只出單選題,為增加試題鑑別度,考試院去年修改命題規則,開放國考可出複選題,考選部最近訂出命題規範,明定複選題答錯頂多該題零分,不會倒扣;且複選題占分不超過該科測驗題總分3成。 考選部指出,為降低對考生的衝擊,規畫未來先開放採及格制的專技證照考試考複選題,先小規模試辦,檢討成效,再擴及競爭較激烈的部分公職考試。根據考選部 草擬的「辦理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注意事項」,未來採用複選題的國考類科及科目,應將計分方式登載於應考須知及考試公告,且試卷應註明題型。未來國考複選題,每題一律有5個選項、至少有2個是正確答案。因難度較高,每題配分不得低於單選題的題分,最高不得超過4分。至於計分方式,所有選項均答對,得該題全部分數;答錯一個選項,得題分的3/5;答錯兩個選項,得題分的1/5;答錯超過兩個選項,該題以0分計算。 考選部指出,目前國考筆試以測驗題和申論題為主,測驗題都是單選題。等級較高的高考或同級的三等特考,大多考申論題;普考或四等特考,測驗題較多。至於等 級最低、不限學歷的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五等特考,全考選擇題。由於開缺少、報名人數多、加上試題較簡單,這類考試競爭最激烈,考生分數很接近,多猜對或猜 錯一題,就可能影響勝負。以去年初考為例,5萬1千多人到考,原本只開缺424人,最後正取521人,多出的97人,都是因和正取最後一名同分而錄取;放榜後,各開缺單位還要多擠出97個缺,來安插這些人。至於100年地方特考,12萬多人報考,也有77個同分正取名額,以都考單選題的五等考試最多,有52個;四等22個、三等3個。為解決部分國考缺乏鑑別度的問題,考試院去年修正命題規則,規定各科測驗題,必要時得採複選題。考選部去年底再訂出命題注意事項草案,等蒐集考試委員在內的各方意見後,加以修正就可實施。 】

二、考選部辦理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注意事項(草案)總說明

   為 提升考試鑑別度,測驗式試題倘得採用複選題型,將更能測量出應考人知識與推論能力的廣度、深度及多元性,該類試題內容的涵蓋性與豐富性可相對增加考試效 度,並可配合各類考試之特性與評量目的,作出更富彈性及多面向之試題設計,故國家考試研發複選題型,對提升評鑑效能應具有一定的價值與意義。爰此,考試院 於一百零一年四月十六日修正發布命題規則,其中第五條第一項增訂第十四款:「各科目試題以單選題為原則,必要時,得採複選題。」即明定國家考試必要時得採 用複選題型作為評量工具之法源依據。考量複選題型之評量功能與特性,並配合各類考試性質及遴才目的,必要時採用複選題型可提升評鑑效能,爰參考我國大學入 學考試及日本司法考試相關出題、計分方式,擬具考選部辦理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注意事項(草案),以明確規範複選題採用及公告周知之程序、配分比例、選項 數、計分方式等。

三、複選題計分方式

    測驗式試題複選題,每題有n個選項,其中至少有2個是正確答案。各題之選項獨立判定,所有選項均答對者,得該題全部分數,答錯k個選項者,得該題(n-2k)/n之題分,所有選項均未作答或答錯多於n/2個選項者,該題以零分計算。

計分方式範例如下:

 

 

複選題(5選項)

答題表現

每題4分

每題3分

每題2分

答對5選項

4

3

2

答對4選項

2.4

1.8

1.2

答對3選項

0.8

0.6

0.4

答對2選項

0

0

0

答對1選項

0

0

0

全部答錯

0

0

0

未作答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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