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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時間:2013/1/12   新聞引據:聯合報

立法院要求訂「公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核算辦法」,經濟部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11日晚鬆口說,目前思考方向之一,是參考10家「民間標竿企業」的年終獎金,經過平均後,來訂定績效獎金。

此外,經濟部官員也指出,還有另一個改革方案為參考公務員發放獎金,目前傾向與參考「民間標竿企業」的方式,兩者從中選出適當的改革方式。

原先經濟部規畫,未來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將與經濟成長率、失業率與家戶所得掛勾,但朝野立委罵聲不斷,直呼讓國營事業員工背負經濟成長率太沉重。

劉明忠表示,這些聲音經濟部都聽進去了,仍在徵詢階段,未來除了改革獎金制度,也將討論國營事業是否持續「政策性負擔」。

經濟部官員還透露,內部正在研議,挑選國內具代表性的民間企業,調查年終獎金,經過平均後,與國營事業的績效獎金掛勾。

據了解,國營企業多半是「獨占」事業,難以在國內找到同性質的民間企業比較,目前標竿企業除了確定挑選台塑可與中油相比,中鋼、台積電、鴻海、金寶等企業也在候選名單內。

若國營事業沒盈餘,就不發績效獎金;若有盈餘,則看達標比率,決定獎金額度;若表現優異「超標」,將建議取消獎金上限,激勵士氣。

至於另一可能參考的比照公務員方案,「考成獎金」則比照公務員考績獎金,縮水剩下0.5到1個月;「績效獎金」則比照公務員發放年終獎金,可能從日前立法院朝野協商決議的1.2個月上限,微幅提高到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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