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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考選部> - 102/3/1 上午 05:00

公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第8條、第9條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考選部。

二、修正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

三、旨揭修正草案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民國102年3月7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高普考試司第二科表示意見(傳真號碼:02-22366540,電子郵件帳號:000400@mail.moex.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第八條、第九條修正草案預告表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第八條、第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第八條、第九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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