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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考試院> -102/09/05
考試院院會今(5)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第6條附表二。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說明,為配合用人機關法務部業務需要,將本考試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類科「偵查實務組」應試專業科目「犯罪學」修正為「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英文」修正為「強制執行法」;另同類科「電子資訊組」部分,將應試專業科目「資料結構」修正為「資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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