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相較於在派出所、分局執勤的一般警察,在法院、檢察署上班的法警不配槍,也不用巡邏、開單、辦案,工作較安全、穩定,月入仍有4萬多元。加上只考筆試,不用體能測驗,是越來越搶手的公職類科,今年錄取率只約5%。
司法人員特考四等法警類科,不限相關科系,只要18-45歲、高中職以上畢業就可報考;且今年首次取消身高、體型限制,1704人到考,錄取85人。
考選部指出,法警平時只佩帶警棍,職務比一般警察簡單,危險性也較低。主要工作除了警衛,還包括犯人出庭時要戒護、維持法庭秩序;也要辦理交保、責付、聯絡法醫勘驗等內勤工作;偶爾要到監所借提、押解犯人,要提防脫逃。
初任法警月薪近4萬5千元,扣掉公保、健保、退撫儲金,月入仍有近4萬元,每月還可多領2千至3千元的夜勤加班費;且工作滿6年後,有機會轉任政風、行政等其他職務。
法警專業科目考的是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等法律科目,很適合法律相關科系畢業生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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