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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時間:2013/1/10 新聞引據:聯合報
台灣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民國88年(西元1999年)修法前就已投保的公務員,年資滿30年可免繳公保、健保費,政府1年要花新台幣11.5億元代繳。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9日審查公保法修正草案,對於取消免繳健保費有共識,但取消免繳公保費無共識,最後決議全案交付朝野協商。
銓敘部統計,若公保法只刪除年資滿30年免繳健保費的規定,以去年底的費率來算,政府1年可以省下約6.2億元預算;但是原本適用規定的4萬名公教人員,平均每人每月要多繳1,283元健保費。
若免繳公保費的規定一併刪除,政府還可多省下5.3億元,但這4萬人平均每人每月還要多繳1,108元。即免繳健保、公保費的規定同時取消,政府一年可省下11.5億元,但當事人平均每月要多繳近2,400元。
銓敘部次長吳聰成說,目前公保法計算養老給付,年資最多只採計30年,超過30年,多繳保費,還是領一樣多的錢,考試院、行政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的修正草案,因此保留年資滿30年免繳公保費的規定,但刪除免繳健保費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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