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本文轉引用自王寶鑑老師部落格>
一、英國國會已於2011年通過《國會投票制度及選區法》(Parliamentary Voting System and Constituencies Act 2011)。
二、主要重點:
(一)Referendum on the alternative vote system:透過公民投票,決定是否將現行的「相對多數選制」改為「選擇(偏好)投票制」。是否已公投?如已公投,其結果為何﹖是否就是2012年11月15日英國選舉"警察及犯罪事務專員(PCC)"之投票方式﹖留給同學的功課,去找答案吧。
(二)Number of constituencies:將影響英國國會議員的名額,議員總額是增加?還是減少?選舉區如何重劃?同學做點功課吧!
(三)如採行新選制,對於英國政黨政治運作會有何影響?是否會較容易形成聯合內閣?對英國第三大黨(Liberal Democrats)是有利,還是不利?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