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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考選部> -102/4/9

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第一條、第二條附表二修正草案

公告「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第一條、第二條附表二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擬訂機關:考選部。
  二、前揭修正草案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三、任何人得於102年4月15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題庫管理處第三科(電話:02-22369188轉3294,傳真:02-22361338,
          電子郵件信箱:000318@mail.moex.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表示意見

 

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第一條、第二條附表二修正草案預告表

訂定機關

考選部(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訂定依據

典試法第22條第2

公告日期

10249

公告刊載新聞紙

聯合報(10249日刊登1天)

網站預告期間

10249日至15

主旨

公告「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第一條、第二條附表二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說明

按現行各項國家考試測驗式試題均採四選一單選題,惟依101年4月16日修正發布之命題規則第5條第1項第14款規定:「各科目試題以單選題為原則,必要時,得採複選題。」為配合各類國家考試特性及評量目的,必要時採用複選題,以提升試題多元性及評鑑效能,並符現行法制作業體例,爰配合修正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第一條、第二條附表二試題疑義申請表(測驗式)(本題建議處理方式欄部分)相關文字。

草案全文

刊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試法規」/「法規草案公告」。

(刊登本部全球資訊網用)

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第一條、第二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

    本辦法於八十五年七月六日訂定發布,歷經四次修正,最近一次為一百年八月十日修正發布。

按現行各項國家考試測驗式試題均採四選一單選題,惟依一百零一年四月十六日修正發布之命題規則第五條第一項第十四款規定:「各科目試題以單選題為原則,必要時,得採複選題。」為配合各類國家考試特性及評量目的,必要時採用複選題,以提升試題多元性及評鑑效能,並符現行法制作業體例,爰配合修正本辦法相關規定。茲將修正重點臚列如下:

一、依現行法制作業體例,列明所依據法源授權條文之項次。(修正條文第一條)

二、配合測驗式試題得採複選題,每題有五個選項,修正試題疑義申請表(測驗式)「本題建議處理方式」欄所列勾選選項數。(修正第二條附表二

 
草案對照表
草案對照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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