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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聯合新聞網>     

作者: 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1月22日 上午3:19..

公務員退撫制度將有極大改變。銓敘部長張哲琛昨天指出,為解決退撫基金破產危機,銓敘部研議把公務員領月退金的起始年齡再延後五歲,由目前八五制改為九○制,即年滿六十五歲、資歷滿廿五年,或滿六十歲、資歷滿卅年才能領月退,估計受影響的公務員共廿八萬多人。
 
九○制的新制還有「減額月退金」的制度,即年資符合、但尚未達到退休年齡,可提前領月退金,每提前一年,少領百分之四月退金,最多可提前五年。

若年資滿卅年,最年輕可在五十五歲領月退,但每個月要少領兩成,持續到身故。
 
此外,若年資符合,但不滿五十五歲,可先退休但不能領月退金,等符合年齡條件,再開始領月退金。
 
銓敘部退撫司司長呂明泰指出,去年公務員月退才由七五制改為八五制,並有十年過渡期,即逐年延長月退起支年齡,到民國一百一十年才完全實施。退撫新制原則上不溯及已退休者,但月退改為九○制,到底只適用新進人員,或在職人員也適用,仍在研議;若在職人員也適用,一定會比照八五制,同樣設過渡條款,不會馬上把起支年齡延後五歲。
 
呂明泰說,銓敘部曾粗估,改八五制到十年後完全實施,頂多每年省下幾十億元;若再改為九○制,年省金額更少,精確數字還沒估算出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審查退撫基金明年收支預算,張哲琛說,方向包括延後月退起支年齡;由確定給付漸進改為確定提撥制;及降低退休所得替代率,由目前上限百分之九十五,降為百分之七十到八十。退撫新制預定今年底提報考試院會審議,但還要修改公務人員退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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