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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華視新聞網> - 2013/02/04 11:36

記者劉俐珊/台北報導 
國營事業績效獎金改革,最快本周內定案。經濟部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昨天說,獨占、寡占的國營事業,如:台電、中油與台水,未來績效獎金發放,可能循公務機關制度、與總體經濟指標連動,或採「一籃子」民間標竿企業平均值等三大指標之一;為顧及事業差異性,規畫由國營事業自行擇一適用。

經濟部所屬五國營事業包括台電、中油、台水、台糖與漢翔,劉明忠表示,台糖、漢翔屬競爭市場,未來台糖將比照漢翔目前作法,年營收十億元以下,百分之卅做稅前盈餘;逾十億元,盈餘比率則提高到百分之卅五。

不過,劉明忠指出,因兩家公司先天差異,像台糖仍有政策負擔、土地活化導致帳上資產大增,因此台糖營業利益將扣除因土地活化、轉投資等與員工貢獻度關聯較低的項目。

另外,獨、寡占事業績效獎金部分,劉明忠說,其中一個選項為循公務機關體制,會「切割處理」考成、績效獎金兩部分中重疊部分,目前規畫讓考成權重「歸零」,就不會與績效評定重複計算。

至於經濟部原先規畫,讓績效獎金與經濟成長率、失業率以及家戶所得最低百分之廿的所得成長率等總體經濟指標連動,劉明忠僅說,「會再修正,目前尚未成熟」,但各事業管理部門多認為景氣不佳,應調整績效獎金。

至於「一籃子」民營企業年終平均,劉明忠說,鑑於油、電、水事業的經濟規模差距大,規畫以規模相近企業相互比較,他舉例,台水一年三百億元營收,將蒐集營業規模介於二百億到五百億元間企業,取得公司年終獎金的平均數;至於台電、中油,可能參考民間年營業額逾一千億元以上的大型企業年終獎金。

劉明忠表示,國營事業型態差異大,本周內會再與各事業溝通,未來各事業可從三個大方向中擇其適用型態,但「不可逆」,擇定就不能再反悔;績效獎金辦法修正案,最快春節前定案,將再送經濟部、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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