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 王寶鑑老師部落格> -2013/06/01
一、內政部以2013年5月31日台內民字第1020216023號令發布該改制計畫自即日起生效,並自2014年12月25日,桃園縣改制為桃園市。
二、依內政部資料:【桃園縣改制直轄市案前於101年11月23日由內政部廣邀包括國土規劃、區域計畫、都市計畫、政治、交通運輸、財政、經濟及文化等領域之專家學者與內政部、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文化部等相關部會副首長21人,組成改制計畫審查小組,進行審查討論。基於考量桃園縣位處國門之都,政經地位無可取代,自身創稅能力僅次臺北市,位居全國第2,工業產值更連續9年全國第1,加以機場捷運已規劃串連大臺北都會區等考量,在各項形式及實質要件均已達到改制直轄市條件。而目前更有國家級愛台12項建設之一的桃園航空城計畫積極推動中,預期可大幅帶動周邊區域發展及經濟效益。經審查委員綜合討論後獲有一致共識,將建議行政院同意桃園縣改制為直轄市。該改制致經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後,行政院正式於102年5月3日以院臺綜字第1020023181號函核定桃園縣改制直轄市計畫,並業經內政部以102年5月31日台內民字第1020216023號令發布該改制計畫自即日起生效,並自103年12月25日,桃園縣改制為桃園市。】
三、參照核定之改制計畫書,改制後相關主要面向之影響分析:
改制後對於地方政治之影響 |
民選公職人員參政空間壓縮 |
直轄市區域議員名額為55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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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原住民議員名額共5席(平地原住民34,258人得選3席、山地原住民28,173人得選2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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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重心轉移議員選舉激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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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後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及里長選舉配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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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後行政體制變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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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後對於地方財政之影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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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稅能力 |
2011年創稅能力高達1,680億元,占全國總稅收1兆6,336億元之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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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現況 |
2012年度均呈現歲入無法足額支應歲出情形,皆需舉債借款以因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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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現況 |
截至2011年度止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247億5千萬元,占當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含歲出保留數)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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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後稅課收入的增減情形 |
改制後稅課收入總額約可達451億元,較未改制前約增加21億元(不含遺產及贈與稅分成影響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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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後支出增減情形 |
改制為直轄市後,部分業務及經費負擔併同轉入,改制為直轄市之支出將隨同增加,改制後每年預計增加之支出約62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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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直轄市對公有財產之影響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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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後的財政影響分析及展望 |
政府財力整合集中、資源有效發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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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提升創稅能力,改善財政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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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健全穩定成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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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財政自主及便民服務不打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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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後對於地方經濟之影響分析 |
經濟產業現況 |
臺灣最接近全世界的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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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用地豐沛、發展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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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產值名列前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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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特色 |
物流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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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及零組件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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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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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能源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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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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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捷運系統車站周邊土地整體開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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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後對於地方文化之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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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後對於地方都會發展之影響 |
未來的發展定位 |
節點城市:樞紐經濟圈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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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轉城市:洲際區域轉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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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戶城市:跨國區域發展重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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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城市:北臺巨帶都會區之多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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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城市:國際空港與千塘鄉的獨特風貌展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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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都心發展定位及發展策略 |
以均衡區域發展治理之角度,北都心以桃園市為領航者;東都心以大溪鎮、龍潭鄉為發展重點;南都心以中壢市為發展核心;西都心則以機場為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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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航空城計畫,帶動臺灣整體經濟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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