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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王寶鑑老師專欄 (115)
- Jan 29 Tue 2013 10:23
解析剛出爐的美國移民改革方案(immigration reform)及完整內容(重點加註)
- Jan 28 Mon 2013 11:54
美國移民改革(immigration reform)與2013年大赦計畫(2013 Amnesty)
<本文轉引用自王寶鑑老師部落格>
一、按聯合報2013年1月28日報導:【移民改革正大步穩健前進。主其事的兩黨國會參議員六人小組,已就改革移民法的廣泛原則接近達成協議,預期2月1日公布。由於改革藍圖提供非法移民成為公民的途徑,這項努力也被媒體稱為「2013年大赦計畫」(2013 Amnesty)。樂觀的談話陸續出現。國會眾院共和黨籍議長貝納說,他對眾院通過移民改革法,很有信心。他說,兩黨成員經過「三年多的秘密會談」,兩黨的議員小組「基本上已達成一項協議」。他強調:「去年11月大選後我就說了,我們將會處理移民問題。」成員各半的兩黨六人小組自去年11月大選以來,密集舉行秘密會談,最近一次是在23日。國會助理強調,尚未達成最後協議,但與會者把2月1日定為公開宣布移民改革原則的目標日。兩黨2010年的移民改革談判最後破局,沒有通過改革法案。最近的會談是破局以來兩黨就移民改革問題最深入的討論。參與會談的參院民主黨黨鞭德賓(伊利諾州)說: 「現在我們必須起草法案。這需要一些時間。」另一位與會成員紐約州民主黨國會參議員舒默說:「我們真的接近達成協議。」白宮發言人卡尼強調,移民改革的成 敗關鍵,在於共和黨是否有意願推動改革。他希望,環境改變將導致移民改革再次成為兩黨一致的共同努力。過去的移民改革努力也曾激起各界很高的期望,但最後 總以落空收場。不過,兩黨議員現在日漸看清,在國會為管制槍枝、開支及稅務問題嚴重分歧之際,問題叢生的移民體制是兩黨最可能達成協議的領域。分析家指 出,被稱為「1986年大赦」的移民法案提出時,媒體抱著觀望態度,「看看它能否生效」。但現在「2013年大赦」提出時,將被描述成「一個里程碑」。】
- Jan 28 Mon 2013 11:48
臺灣《客家基本法》三週年之展望:修法芻議
- Jan 25 Fri 2013 10:26
《客家基本法》十大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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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謂「基本法」,就規範層次,可分憲法層級與法律層級,就規範目的,係指針對特定領域之原則性、基本性規範。憲法層級之基本法自具有憲法之最高性。至法律層 級之基本法,在於正式宣示過去未受重視的價值理念,或揭櫫未來相關立法目標及其規劃,或統合不同機關部門之權責,或積極創設現行法律中尚無之新措施。[1]我國目前法律名稱以「基本法」加以規範者,概有《科學技術基本法》、《教育基本法》、《通訊傳播基本法》、《環境基本法》、《原住民族基本法》、《客家基本法》(Basic Hakka Law)等;另部分法律雖無基本法之名稱,卻有基本法之實質規範效果,如《地方制度法》。
- Jan 25 Fri 2013 10:23
臺灣客家發展歷程: 「客家語言與文化復振」及「客家經濟與產業發展」兩大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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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1 Mon 2013 13:35
中共政治運作(2013年初考公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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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2013年1月20日聯合報報導:【初等考試共同科目「公民與英文」出現兩題爭議題。今年很罕見地考中共政治體制、中共黨章,許多考生質疑不合適,且考太難、超出範圍,這兩題都該送分;但考選部解釋,這兩題都出自命題大綱,未超出範圍。初考不限學歷,是最基層的公務員考試,考生卻近九成大專畢業,很難出題,考選部因此在去年十月,首次公布各科命題大綱。考選部主秘林光基說,公民科命題大綱,範圍就包括「世界主要政治意識形態與兩岸關係」,但沒細項,所以考中共體制、黨章,不算超過範圍,但的確有點難。林光基指出,初考今天結束,明天公布參考答案,確有不少考生反映公民這兩題出得不好,考生若有疑義,最遲要在廿五日前提出,考選部將請專家學者討論。「公民與英文」第十五題問「中共政治體制中,共產黨與國家機構的職權有時難以區分,下列何者在共產黨與國家機構中皆有設置,而被稱『兩塊招牌,一套人馬』」?有「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法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務院」四選項,答案應是中央軍事委員會。選項中的政法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都隸屬黨的系統,而中共黨和政府都有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設置,是標準的「兩塊招牌、一套人馬」,主管對台事務的中共中央台辦和國台辦也是。第十六題則問「中共的某項策略以『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為核心並寫入黨章,這稱為何」?選項包括「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三個代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答案應為「科學發展觀」,是中共前總書記胡錦濤最重要的執政理念,於中共十七大時寫入中共黨章。許多考生說,看到這兩題都傻眼了;初考競爭激烈,有的類科錄取率只約百分之○‧二,多錯兩題,排名差了幾百名,可能因此落榜。】
- Jan 21 Mon 2013 13:26
臺灣客家政策之研究與建議(The study and suggestions of Taiwan Hakka Public Policy)
- Jan 21 Mon 2013 13:24
Review of Local Government Reform Policy in Taiwan
- Jan 17 Thu 2013 10:31
英國與歐盟新關係(bring back powers to Westminster from Bruss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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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國首相(保守黨)卡麥隆預計2013年1月18日在荷蘭(Netherlands)就英國與歐盟新關係(bring back powers to Westminster from Brussels)發表重大演說。卡麥隆(David Cameron)與工黨黨魁米利班(Ed Miliband)於2013年1月16日在下議院有一場精采的辯論。
- Jan 16 Wed 2013 10:32
大倫敦市自治體系: 臺灣直轄市改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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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英國2010年保守黨與自由民主黨(liberal democratic)合組的新聯合政府基於縮減政府權力(small government)及強化社會的功能性(big society)理念,以「向下分權」與「向外分權」之方式,推動地方制度改革,並強化其民主課責性。透過「還權於民、還權於社區」(radical shift in power and control away from government back to people and communities),讓地方政府擁有更多自由與靈活性(New freedoms and flexibility)。在2011年通過《地方主義法》(Localism Act 2011)與《警察改革與社會責任法》(Police Reform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Act 2011)等。
- Jan 14 Mon 2013 11:04
考選部辦理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注意事項(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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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2013年1月13日聯合報報導:【每年70幾萬人報考的各種國家考試,目前測驗題都只出單選題,為增加試題鑑別度,考試院去年修改命題規則,開放國考可出複選題,考選部最近訂出命題規範,明定複選題答錯頂多該題零分,不會倒扣;且複選題占分不超過該科測驗題總分3成。 考選部指出,為降低對考生的衝擊,規畫未來先開放採及格制的專技證照考試考複選題,先小規模試辦,檢討成效,再擴及競爭較激烈的部分公職考試。根據考選部 草擬的「辦理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注意事項」,未來採用複選題的國考類科及科目,應將計分方式登載於應考須知及考試公告,且試卷應註明題型。未來國考複選題,每題一律有5個選項、至少有2個是正確答案。因難度較高,每題配分不得低於單選題的題分,最高不得超過4分。至於計分方式,所有選項均答對,得該題全部分數;答錯一個選項,得題分的3/5;答錯兩個選項,得題分的1/5;答錯超過兩個選項,該題以0分計算。 考選部指出,目前國考筆試以測驗題和申論題為主,測驗題都是單選題。等級較高的高考或同級的三等特考,大多考申論題;普考或四等特考,測驗題較多。至於等 級最低、不限學歷的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五等特考,全考選擇題。由於開缺少、報名人數多、加上試題較簡單,這類考試競爭最激烈,考生分數很接近,多猜對或猜 錯一題,就可能影響勝負。以去年初考為例,5萬1千多人到考,原本只開缺424人,最後正取521人,多出的97人,都是因和正取最後一名同分而錄取;放榜後,各開缺單位還要多擠出97個缺,來安插這些人。至於100年地方特考,12萬多人報考,也有77個同分正取名額,以都考單選題的五等考試最多,有52個;四等22個、三等3個。為解決部分國考缺乏鑑別度的問題,考試院去年修正命題規則,規定各科測驗題,必要時得採複選題。考選部去年底再訂出命題注意事項草案,等蒐集考試委員在內的各方意見後,加以修正就可實施。 】
- Jan 11 Fri 2013 09:37
防空識別區/飛航情報區/領空之辨明
<本文轉引用自王寶鑑老師部落格>
一、中央社2013年1月10日報導:【日本媒體引述防衛省相關人士的話說,中國大陸包含軍機在內的10多架飛機今天上午在東海上空逼近日本所設定的防空識別圈,日本自衛隊戰機緊急升空因應。「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其中有部分飛機飛入日本的防空識別圈。日機升空因應不久後,大陸飛機飛離航空識別圈,未侵犯日本領空。有關中國大陸對於釣魚台周邊海域的監視常態化一事,日本政府發言人、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今天在首相官邸(行政中心)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釣魚台列嶼從歷史上、國際上來看,都是我國固有的領土,無法接受中國基於片面主張的言行,也為此感到至為遺憾,將持續做好萬全的戒備。」】
- Jan 07 Mon 2013 13:52
司法互助合作: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本文轉引用自王寶鑑老師部落格>
一、依聯合報2013年1月5日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未來在國外犯罪受刑的國人,經我國及移交國雙方同意,殘刑1年以上可申請回國服刑;目前我國於大陸服刑的1千餘人、在香港與澳門服刑的60十餘人均適用此法。為了避免受刑人在語言與文化不通的監獄內服刑,以及家屬探視不易,且矯治效果有限,法務部擬具跨國移交受刑人法,建立我國移交受刑人的基本法源,並可順應國際局勢,提升我國人權形象及彰顯司法主權。三讀條文規定,未來在國外服刑的國人或是在國內服刑的外國人,經當事人、我國、移交國三方同意、受刑人所犯之罪在我國及移交國均屬可罰、受刑人還有1年以上的殘餘徒刑,且受刑人與法定代理人不主張受不公平審判,才符合移交的條件。】
- Jan 07 Mon 2013 13:45
英國新警政制度:地方治理/分權為主軸
<本文轉引用自王寶鑑老師部落格>
一、2010年英國國會改選,面對經濟危機議題,工黨(labour party)提出的藥方是凱因斯理論(Keynesian theory);保守黨(conservative party)則以限縮政府的權力,擴張社會的功能(from big government to big society)為策略(Smith,2010)。選舉結果,工黨結束長達13年的執政,交出政權給保守黨與自由民主黨(liberal democratic)合組的新聯合政府。政黨輪替後的新政府,開啟一連串的改革措施,在強化社會功能性(big society)理念下,積極減少政府的職能,諸如通過《地方主義法》(Localism Act 2011)與《警察改革與社會責任法》(Police Reform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Act 2011)等。而新政府一連串改革,不但改變了原有的國家(state)與社會(society)的均衡關係,更讓英國的警政制度大幅變革。
- Jan 07 Mon 2013 13:14
行政院院會通過桃園縣改制為直轄市案
<本文轉引用自王寶鑑老師部落格>
一、依2013年1月3日行政院新聞稿:【行政院院會今(3)日依照內政部審查結果,通過桃園縣改制為直轄市案,相關的定案報告,如文字或歷史事實敘述等內容,請內政部做最後的審查把關。陳院長表示,面對當前國內外情勢,我國除致力提升國家競爭力外,也須兼顧區域均衡發展,未來桃園縣於明(103)年12月25日改制直轄市後,將扮演領頭羊的角色,整合桃竹苗地區科技產業優勢及客家文化傳統,並推動桃園航空城計畫等重大建設,帶動區域整體發展,促進城鄉共榮。 陳院長指出,縣市升格為直轄市後,有關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組織的配合、擴大授權或財源分配等問題,應以強化效率與提升效能為目標,請內政部先行邀集相關 部會進行討論,包括負責中央組織改造的研考會、負責財源部分的財政部、主計總處,以及負責環境影響評估的環保署或農委會等相關單位,討論升格後遇到的瓶頸 與那些法規需修改等,若有初步結論後呈報行政院,再由行政院考量是否由政務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會議另行審查。陳院長強調,桃園縣改制直轄市後,轄區內原住民族權益應予保障, 桃園縣政府已規劃設立原住民族專責機關扶植經濟事業發展,對於原住民族地區區公所組織及權限,也規劃藉由事權下放或委託辦理方式,將與當地原住民族切身相 關業務授權區公所辦理,請內政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協助桃園縣政府落實執行,並加強對外溝通說明,以妥善解決有關原住民族權益的各項問題。陳院長 說,至於桃園縣改制直轄市所涉及的組織調整、法規整備、財政、預算、財產處理、業務功能調整、人員權益保障及資訊檔案處理等事宜,請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參照98年縣市改制直轄市中央籌劃小組所獲致的相關處理原則,積極協助桃園縣政府作好各項改制準備工作,務求改制後業務無縫接軌、服務不中斷。】
- Jan 03 Thu 2013 13:56
關於英國國會的選制變革
<本文轉引用自王寶鑑老師部落格>
一、英國國會已於2011年通過《國會投票制度及選區法》(Parliamentary Voting System and Constituencies Act 2011)。
- Jan 03 Thu 2013 13:53
檢舉 英國內閣制的新發展:《固定任期制國會法》
- Jan 03 Thu 2013 13:51
政府第二階段組織改造上路
<本文轉引用自王寶鑑老師部落格>
一、按聯合報2012年1月2日報導:【昨天元旦,政府第二階段組織改造上路,但出現不少亂象。原要併入交通部的營建署,後來決定續留內政部;不過,行政院組織法中,已經先將交通部更名為「交通及建設部」。 如此一來,交通及建設部將「有名無實」,且光改名粗估至少就要砸上六千萬元,交通部官員私下搖頭不已,還戲稱應該改名為「交通建設未遂部」。此外,當時組 改也規畫,將中央氣象局從交通部併入環境資源部,不過幾次颱風期間,氣象局動輒被指責「報不準」,成了燙手山芋,不僅環資部不想要,科技部也興趣缺缺;但 已初審通過的交通部組織法草案卻已將氣象局移出, 氣象局成了「孤兒」。營建署轄管市區道路、生活圈道路系統等基礎建設,與交通部迭有重疊。在政府組改方案中,將營建署轄下基礎建設業務約三、四百人併入交 通部,成立「基礎建設司」,交通部更名為交通及建設部。去年十一月,立院司法委員會審查交通部組織法草案,營建署決定續留內政部,僅剩營建技術相關約十名 員額「嫁」到交通部。交通部當初為了營建署併入而更名,如今營建署「不嫁了」,立院上周五為此舉行朝野協商,最後仍決定交通部還是要改名。草案預計最快本 會期通過,「交通及建設部」年中就要「掛牌」。營建署不來了,交通部卻還是得大費周章改名,從印鑑、文書、派令、合約…等, 各種涉及名稱的書類統統要改;全台至少兩百卅處交通部附屬機關,招牌也統統要換,不計人事及行政作業成本,光硬體就得花上六千多萬元。交通部官員就說, 「交通部」與「交通及建設部」基本上九成五都是一樣的,花了大錢改名,卻無助提升行政效率。氣象局也意外在這次組改中成了「棄兒」。據了解,由於氣象與防 災密不可分,交通部長毛治國原本希望氣象局能續留交通部,但當時為配合組改,才將氣象局劃出。氣象局長辛在勤表示,氣象局目前的確「妾身未明」。有氣象局 官員感嘆:「如果國家不重視,到哪裡都一樣啦!」】
- Jan 02 Wed 2013 11:11
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本文轉引用自王寶鑑老師部落格>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10150191851